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按照《安徽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》(安中科〔2020〕151号),经学校成果转化领导小组审议通过,现对拟转让的科技成果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自2021年8月13日起至2021年8月29日,期间对拟转让科技成果有异议的,请实名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科技处反映。
联系人:汪天明,联系电话:68129066, 15755181305。
科技处
2021年8月13日
拟转让科技成果情况表
成果名称 |
一种外用丹皮酚泡囊乳膏及其制备方法 (专利号为:ZL201410763884.6) |
成果发明人 |
彭代银、陈卫东、何瑞曦、黄天擎、陈贺骏涛、聂湘江 |
成果转化方式 |
向他人转让该科技成果(专利权人变更) |
交易价格确定方式 |
评估定价 |
交易价格(万元) |
10 |
受让方 |
安徽立方药业集团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