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党委第一、二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6日(15个工作日),开展二届党委第一轮巡察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巡察对象
1.第一巡察组巡察人文与国际教育交流学院(外事办、港澳台办)党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;下一级主要负责人。
2.第二巡察组巡察医药信息工程学院(网络信息中心)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;下一级主要负责人。
二、巡察内容
按照深化政治巡察、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,贯彻“发现问题、形成震慑、推动改革、促进发展”工作方针,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,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中央省委决策部署、学校党委重要部署情况,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,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,监督检查对巡视、巡察、审计等监督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。
根据巡察工作职责,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、来电、来访。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,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三、反映问题的渠道
巡察期间,设立信访接待点、摆放信箱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、来信、来访。
(一)信访接待点:少荃湖校区图书馆楼七楼730室;
(二)巡察信箱设置地点:
少荃湖校区图书馆楼北面一楼大厅;
少荃湖校区惟新楼一楼大厅人文与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出入口;
少荃湖校区惟是楼一楼大厅医药信息工程学院出入口;
(三)信访举报电话:0551-68129157;
(四)电子邮箱:xunchaban@ahtcm.edu.cn;
(五)通信地址:合肥市新站区龙子湖路350号安徽中医药大学巡察办转党委第一、二巡察组(邮编230012)。
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30-16:30),起止时间为11月16日至12月6日。
学校党委第一、二巡察组
2021年11月16日